文:Moriarty K
『一種充滿了力量的感覺,我不知道,我覺得異乎尋常……那種感覺時不時奔湧而出,刺激超乎想象,隨便你怎麼稱呼那種感覺,我沒甚麼理由可以解釋為甚麼我喜歡這麼做,我沒法解釋這一切。』
上面這句話是出自美國馬裡蘭州訴梅尼斯系列殺人案件(Maryland v.Metheny,2000)的始作俑者喬·羅伊·梅斯尼之口,他告訴了我們連環殺手一些『微妙』的感受特點,而這也是最讓人毛骨悚然的地方——他們這個惡魔群體,欲求只能通過對同類的殺戮才能得以滿足。
南韓的犯罪片相信大家看過不少,像《素媛》、《熔爐》、《殺人回憶》等,都有真實案例可尋,其對人性的深層次剖析很值得思考。
而今天我要介紹的『柳永哲連環殺人案』,也有改編成的電影——《追擊者》。

圖:《追擊者》電影海報
此劇劇情不算複雜,一些內容也確實如電影中的一樣,感興趣的可以去看看,但是我是覺得,電影哪有現實來的刺激,相信看完本文,你會對這宗創下南韓历史上連環殺手作案數之最的案件有一個非常清楚的了解。
一.罪案全貌概述
㈠.『黑暗中伸向無辜老人的魔爪』
•第一案——『Perfect start?』:
2003年9月24日,早上9:30~10:00,柳永哲偽裝成檢修工人進入了73歲的李明華及其68歲的夫人李珍玉二層結構獨棟住宅中,剛進門就用事先準備好的釘錘將兩人砸死。
李明華和李珍玉有一兒一女,兩人該時間正在上班。
•第二案:
2003年10月9日,下午3:00~4:00,柳永哲偽裝成推銷人員進入了鐘路區舊基洞85歲的薑恩英女士家中,將其砸死後又進入內室將其60歲的兒媳李秀景和35歲的外孫高民俊通通砸死。
其實這一天這個時間,高民俊本應是在辦公室裡上班,但是由於身體不舒服所以向事務所請假在家休息,不料遭此厄運。
•第三案:
2003年10月16日,早上9:00~10:00,柳永哲假裝自己是送信工人進入了江南區三成洞軍需企業總經理——71歲的崔成浩家中,將他和其69歲的妻子李藝恩、傭人李某(具體名字不詳)全部砸死。
在砸死三人後,柳永哲故意把衣櫃翻亂,用錘子敲擊金櫃留下數個凹槽,企圖將現場布景為入室搶劫殺人。
這次作案後,警方對幾起案件進行了串並,在兇手大致作案範圍內的街道上安裝了成規糢的閉路電視監控系統。
•第四案:
2003年11月18日,晚上10:00~12:00,柳永哲通過鑽排水管闖入了鐘路區惠明洞的獨棟住宅,將主人87歲的金慧蘭與家中的傭人53歲的裴成媛,以及35歲的李素彥三人全部砸死。
不難看出,以上四起案件有兩個基本特點:
——針對點在於『老人』和『富人階層』;
——作案謹慎,計劃和預謀井井有條;
㈡.『轉折和延續——whore』
•第五案(Comeback):
似乎人間蒸發近100天後的2004年2月26日,柳永哲撥通了應招女郎鄭智蘭的電話,要求提供上門服務,而鄭智蘭稱自己身體不舒服,不提供服務,柳永哲提出自己可以到她的住處找她,鄭智蘭答應了,於是柳永哲來到了位於石明區的鄭智蘭家中,與其發生性關系後,馬上用錘子將其砸死,由於擔心精液會被用於DNA檢驗,柳永哲幹脆一把火將房子燒毀,試圖掩蓋真相,這起案件被警方稱為『石明區殺人縱火案』,警方一直將其當做仇殺案件排查受害人人際圈,浪費了大量人力物力。
•第六案:
2004年3月11日夜,柳永哲打電話給應召女郎樸承美,要求其提供上門服務,當樸承美進入柳永哲家後,被柳永哲用早已經準備好的錘子直接砸死,隨後將其拖入洗浴間用砍刀和電鋸等工具大卸八塊,還把部分放在冰箱中用來食用,另外,為防止血水太多不便拋屍,柳永哲將已經分割好的屍塊放在洗浴間裡一天一夜,等『血液流幹』後,裝在黑色塑料袋子中,晚上乘坐出租車到郊區的古剎奉元寺後山,將其掩埋。
•第七案(Update):
2004年3月24日夜,柳永哲先是通過電話將按摩女郎李恩星約到街上,然後拿出了自己準備的假制警察身份證明和手銬,對其說『我是被警方派來調查你們這些風塵女子的,請你上車和我走一趟』,然後將其帶到住處,先用錘子砸死後分屍、食用,最後裝在黑色塑料袋中掩埋在奉元寺的後山上。
偶爾有司機問道大塑料袋裝的是甚麼時,柳永哲會說自己是屠夫,這是送到飯店的一點牛羊肉。
•第八案(Go on):
2004年4月6日夜,故技重施,先是通過電話將應招女郎李仁慧約到街上,假以警察身份將其誘騙至家中殺害、分屍,最後掩埋。
•第九案:
2004年4月18日,沿用手法,利用假身份證明將應招女郎金昌玉從龍岩區新街區誘騙至家中,砸死、分屍、食用,最後掩埋。
•第十案:
2004年5月3日,繼續沿用手法,利用假身份證明將應召女郎樸燦明從龍岩石街區騙至家中,砸死、分屍,最後掩埋。
•第十一案:
2004年5月10日,柳永哲第一次撥通了漢城冠岳區新林洞一家名叫『華天花叢』按摩院的電話,約見了服務小姐崔元華,將其誘騙到家中砸死、分屍,最後掩埋。
•第十二案(Change):
2004年5月26日,柳永哲第二次撥通了『華天花叢』按摩院的電話,約見了服務小姐李元豔,這次有所不同的是,柳永哲開車直接將其帶到奉元寺後山上殺死,就地掩埋。
•第十三案(Suicide):
2004年6月9日,柳永哲第三次撥通了『華天花叢』按摩院的電話,這家按摩院老板對於他的電話號碼已經印象深刻,對前兩名按摩女一去不回也非常疑惑,所以他選擇了報警。
這次,柳永哲在約定地點——漢城老姑洞一家酒吧後的胡同裡,等來的是漢城警察廳的警察。
以上九起案件有兩個基本特點:
——針對對象變為了社會底層的按摩女和性服務者;
——犯罪手法更加周密細致,出現固化和衰敗(具體的下面會分析);
㈢.案件後續
警方隨即控制了面無表情的柳永哲,在接受警方調查時柳永哲稱自己就是『南韓最可怕的連環殺手』,還嘲笑警方對他無可奈何。
然而,最讓人感到無話可說的是柳永哲竟然以身體不舒服等原因為由,利用調查人員的疏忽,從他們眼皮子底下『成功逃脫』,對此,警方只能對全漢城進行嚴防死守,發出對他的通緝令。
7月16日上午8:30左右,當柳永哲出現在漢城車站時再次被捕。
在對其行為進行調查後,2004年7月18日,南韓警方對外宣稱:
——『涉嫌殺害19人的連環殺手柳永哲已經被警方逮捕,他交代了自己作案的所有數目和細節。』
2004年7月29日,天下著大雨,警方帶著柳永哲前往奉元寺後山指認現場。

圖:前往奉元寺後山指認現場的柳永哲
上圖這個身穿黃色雨衣,頭戴黑色棒球帽,臉被藍色大口罩遮了個嚴嚴實實的男子就是柳永哲。

圖:指認埋屍點
到了奉元寺後山,柳永哲獃獃的看了看周圍,隨後口氣異常平靜的指向一處說:”就是這裡”.
警方立刻用黃色膠帶把該塊土地圈起來,插上編號。
接著,這樣的『圓圈』和『標記』越來越多,辦事人員開始逐一挖掘,一股股令人作嘔的惡臭撲鼻而來,支離破碎的屍體隨處可見。
果不其然,警方一共挖出了八具女性屍體,其中只有一具是完整的。
另外,在柳永哲家裡,警方在冰箱裡找到數塊煮過的人肉組織,其衣櫃中找到了他用於作案的工具:
——砍刀;
——電鋸;
——紅色鐵錘(還有血跡);
——剪刀;
——假制的警察身份證明;
十天後,柳永哲被移送漢城中央地方檢查廳,在這裡柳永哲一改當初在警察署『無罪不擔』的狂妄姿態,反之以粗暴的語言、乃至沉默來反抗檢察廳問話,他對檢察官說:
——『你們有何能力來管我的事情?不要妄想了,我甚麼都不會說。』
同時,他還拒絕喝水吃飯,打算『以死抗爭』。
但是,在較為完整的證據鏈面前,柳永哲最終也不得不承認一切,包括他食用人肉的行為,他自稱食用人肉『可以長壽,對身體好』、『非常享受』,也『可以提提神』。
2004年12月13日,漢城高級法院宣判殺害19人的柳永哲死刑。
時至今日,這個惡魔依然存活於在漢城江南區監獄裡,未能執行死刑。
關於南韓的死刑問題,雖然南韓法律上仍保留死刑制度,但自1997年12月金泳三政府時期對23名罪犯執行死刑以後,至今沒有執行死刑,南韓已經被納入「實際上已廢除死刑的國家」行列。
依據1990年Callup調查研究所的調查結果表明,南韓大約77%國民贊成死刑制度。不知是否因為這個原因,當時正在進行修改刑法的工作中,在表決死刑制度存留與否時,全體12名委員中以9對3的多數贊成保留死刑制度。
雖然保留制度,但是似乎對死刑犯『謹慎』的執行死刑成為一種主體方式,這一點南韓和美國某些保留了死刑制度的州一個道理,簡單地說就是:
——『判是判了死刑,但是可能犯人在牢裡老都老死了還沒有等到執行死刑,』
二.犯罪心理簡要分析
㈠兇手經历背景與案件脈絡的一些聯繫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本案柳永哲選擇的犯罪對象和作案頻率似乎有些不合常理:
——前四起案針對富人階層、老人,後面八起案件針對的是一些按摩女或者服務小姐;
——前四起案件和後八起案件之間冷卻期竟將近100天之長;
前四起案件和後八起案件這之間,就似乎被甚麼東西隔開一樣。
這其中的原因,在於柳永哲的身世和經历。
1970年3月19日,柳永哲出生在漢城一個貧窮的小邨子裡,在家他排行老二,有個哥哥叫柳世平,母親在臨區的城鄉結合部打一些零工,父親幫人幹一些吃力不討好的重體力活,父母收入實在很低,入不敷出,所以從他很小開始,全家就基本處於一種吃不飽飯的狀況,兄弟兩是在饑餓中長大的,從柳永哲上初中開始,養成了小偷小摸的習慣,這讓他進過不少次少年管教所,特別是一次偷同班同學的錢被當場抓住,差點被學校開除。
由於柳永哲成績較差,最終只上了當地一所『流氓集中』的高中,在這裡,柳永哲的不良行為更多了,他學會了搶劫,學會了詐騙他人,由於性情怪異,偶爾還和同學發生肢體沖突。
從人際交往這點來看,可以說柳永哲從小到大唯一算得上『朋友』的,就是他的哥哥柳世平,哥哥對他很好,柳永哲有甚麼煩心事也會和柳世平訴說。
讀完高中,柳永哲理所當然的沒有考上大學,他去了哥哥打工的地方——全城,在全城找到了一份打理下水管道的工作,在他外出打工一年後,他的父親由於癲癇病去世了。
1990年4月,柳永哲與一名名叫樸民珍的按摩女結婚,但是婚後的他沒有任何改進,總是由於各種犯罪行為(偷竊、搶劫等)入獄,1994年,35歲的柳世平也因為癲癇病去世。
家裡的男性就剩下他一個了。
父親和哥哥都因為癲癇病去世,柳永哲內心升起一種『死亡即將到來』的恐懼,其實柳永哲並沒有癲癇,癲癇病並不是遺傳病,只不過有一定遺傳因素,但柳永哲由於長期的恐懼感與內在暗示,逐漸發展為一種妄想,就是我後面會提到的:『妄想』
1995年,柳永哲就因為這種精神問題進入了漢城中心精神病療養院療養了,在沒有具體檢查的情況下,只待了三個月,他就出院了。
2002年5月,柳永哲再次因為入室偷竊被捕入獄,當他在監獄裡時,妻子樸民珍終於忍無可忍的提出離婚,兒子也不想有這麼一個把坐牢當家常便飯的父親。
柳永哲對此非常憤怒,他認為妻子是因為嫌棄他一窮二白而離開他,並且稱她是『愛慕富貴的妓女』。
2003年9月11日,柳永哲結束了這次牢獄生活,他雖然恢複了自由身,但卻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悽涼——沒有任何人來接他出獄,就連唯一的家人母親,也於去年去世了。
世間再也沒有親人了。
他的精神面臨崩潰,思來想去,自己從小沒有得到多高質量的教育、每天吃了上頓不見得有下頓、屢次入獄、父親和哥哥的去世、妻子的『拋棄』,他將這種種悲劇通通歸結於『貧窮』。
貧窮,他認為是他生活失敗的根本原因。
也正是因此,他決定向『富人階層』實施『報複』。
他回到漢城江南區新寺洞租的房子,策劃接下來的一切,不到兩個月時間就犯下前四起案件,殺人的快感讓他無比滿足。
那似乎是一種淩駕於社會階級之上的滿足感。
在犯下第四起案件後的12月,出現了一些轉折——柳永哲戀愛了。
這次和柳永哲交往的也是一名按摩師,名叫吳妍秀,愛情的力量讓柳永哲的心起死回生,他搬了家,準備開始一段新生活,閑時喜歡陪著女友畫個畫、賞賞花草,頗有些閑情雅致。
可惜,這段戀情最終未能圓滿,在2004年1月,柳永哲向吳妍秀求婚時,對方因為他的犯罪前科和家庭的癲癇病史而拒絕了他。
這讓柳永哲有一種『兩次被同一種女人拋棄』的感覺,他認為自己的愛情就葬送在這些女人手中,因此,冷卻的邪惡之心再次膨脹:
他本想殺死前妻,但考慮到孩子便沒有下手;
他本想殺死吳妍秀,但吳妍秀已經離開漢城不知去向。
所以,他決定尋求報複的『代償者』——和這兩人一類的風塵女子。
他重新開始計劃一切,對自己的計劃充滿信心,從2004年2月底開始,肆無忌憚的對漢城按摩女下手,四個月連犯八起命案,直到最後伏法。
以上,作案對象和頻率異常的問題,答案一目了然。
㈡.犯罪心理簡要分析
❶系列案件定性:
「以代替性報複式殺人作為基本手段,以尋求滿足畸形報複殺戮欲望和畸形反社會內在為根本動機」的連環殺人案。
★重點:憤怒、報複
❷犯罪心理成分分析:
柳永哲犯罪心理主體成分=嚴重的反社會人格障礙+代償式報複心理(憤怒)+連環殺手的畸形殺戮欲望+妄想
❸詳細解釋
⑴『嚴重的』反社會人格障礙
柳永哲的反社會人格障礙十分典型而且程度深:
——從小具有較多品行缺陷的行為(偷竊、逃學、打架鬥毆等);
——目無規則和法律,包括面對檢察官時的衊視法律表現;
——深層慣犯結構,屢次入獄而絲毫沒有悔改之心;
——缺乏移情,無法理解受害人的境遇,對受害人在犯罪過程中遭受的痛苦完全缺乏興趣;
——畸形的自負感,以一種不現實的、自以為是的方式面對詢問,似乎表現得對當前有關調查部門緝拿他的工作毫不畏懼,無比猖狂;
關於反社會人格障礙,我在回答或者前幾期介紹過不少,這裡帶過來方便第一次看到的朋友們,老朋友可以跳過。
反社會人格障礙的DSM-5檢測標準和特點總結:
•DSM-5鑒定標準
A.開始於15歲,表現為以下四項(或更多)癥狀:
❶不能遵守與合法行為有關的社會規範,表現為反複做出可遭拘捕的行為。
❷欺詐,表現為為了個人利益或樂趣而反複說謊、使用假名或詐騙他人。
❸沖動或做事缺乏計劃性。
❹易激怒及極具攻擊性,表現為反複鬥毆或攻擊他人。
❺魯莽地不顧他人或自身安全。
❻一貫不負責任,表現為反複不能堅持工作或履行經濟義務。
❼缺乏懊悔之心,表現為對做出傷害、虐待他人的行為不在乎或合理化。
B.年齡至少18歲。
C.15歲前有品行障礙的證據。
•特點總結
❶可分為「沖動—攻擊型」和「社會退縮型」,前者往往15歲前就開始表現出攻擊性,具有終身發生身體暴力的傾向,特徵為高度攻擊性和高度沖動性,反社會人格障礙在中年階段會隨年齡增加而減弱,這也是BTK殺手老年被捕的原因根源之一;後者無攻擊行為。
對BTK殺手感興趣的,可以移步我的回答Moriarty K:為甚麼很多犯罪份子在犯罪之後,還要將罪行公之於眾?
❷無羞愧感,缺乏和焦慮相關的自主神經反應。
❸行為無計劃性:大多行為為偶然動機,情緒沖動或本能願望驅使。
註意:複雜性精神病態者往往在事發前有計劃,而且可以達到行為目的,單憑❸無法否認或證明反社會人格障礙的存在,比如達莫。
❹社會適應不良:行為與公認社會規範有顯著背離。
另外一些誤區:
反社會人格一定會犯罪嗎? 犯罪人一定有反社會人格障礙?
本人對於反社會人格障礙有一種比喻,即他們是「心理上的高位截癱病人」,因為當我們身邊如果出現一位「高位截癱病人」,我們會想方設法為他找陪護,他的身邊不能沒有人照看,但是人們從來沒有意識到:某些心理疾病也需要終身監護,這就是反社會人格障礙,他們一生都需要身邊有人監督和控制,如果監護得當,這種人不一定對社會產生嚴重危害性;相反,放任或放棄他們,那就會給社會提供一個危險的犯罪人物。
所以,反社會人格障礙體不一定就會犯罪。
但是我也發現一個現象,當社會上出現一些犯罪現象時,人們往往喜歡順口就來一句「這人變態,有反社會人格」,其實這也是不對的。
即:不能將所有犯罪人都視為具有反社會人格障礙的人。
絕大多數犯罪人不是因為人格障礙而犯罪,至少60%的人是因為危險心結所致,比如,有人犯罪是一念之差;有人犯罪是出於情感糾葛等,這些犯罪人在人格上並沒有出現明顯障礙特徵,他們中的很多具有事後反省和自責的表現,具有正常人的情感反應。
其次,也不能將「具有仇視社會而犯罪的人」簡單的稱為「反社會人格」的人
因為某些極端對立心態的人往往是認識上出現偏差,這種認識上的過激反應不等於是他們本就喪失正常的情感反應,他們的心理問題具有心結源,有形成的過程,因此,只要找到這種源點,發現問題形成過程,可以進行專門的心理幹預,糾正其認識上的偏差。
比如:一個房子被強拆的人,產生了對社會的仇視心理而做出一些極端的事情,不能說他就一定具有反社會人格障礙。
(2)代償和憤怒——報複、仇富心理
柳永哲的憤怒,源自兩個根源:
——由於自身悲慘遭遇,加之錯誤歸因機制,將所有悲劇歸因於貧窮,輔以反社會人格障礙,發展為極度的仇富心理,產生對富人階層的仇恨;
——兩次『被拋棄』,產生對風塵女子這一群體的代償憤怒(柳永哲因對愛情的需求無法得到滿足,產生嚴重感情挫折,在這種感情挫折狀態下,他的犯罪心理結構進一步惡化,對誘發挫折的一方極為仇視,並誘發替代性攻擊行為,將與情感對象具有相關特點的人群作為攻擊行為的對象。)
前一期提到過一個概念——『代償枯竭』,本案則不是,本案屬由於『幻想枯竭』引發的『固化衰落』,後面附加一個專題來介紹。
(3)妄想
產生糢式前面提到了一下:
——父親和哥哥都因為癲癇病去世,柳永哲內心升起一種『死亡即將到來』的恐懼,其實柳永哲並沒有癲癇,癲癇病並不是遺傳病,只不過有一定遺傳因素,但柳永哲由於長期的恐懼感與內在暗示,逐漸發展為一種妄想。
這種糢式非常常見,舉一個例子:『吸血鬼』——理查德·蔡斯(Richard Chase)

圖:理查德·蔡斯
1978年1月20日,星期一,薩克拉門托城中,那個令人震驚的、殘酷的兇手所做的案件,在人們腦海中記憶猶新——那天傍晚,當大衞·沃林回到家時,發現自己22歲的妻子特麗薩被殺害在臥室。
大衞·沃靈哭喊著從屋子裡跑了出來,驚恐得語無倫次,說不清楚自己剛才看到的一切。當警察到達,他們仔細地勘查了現場。
這起令人毛骨悚然的兇殺案件不但深深地刺痛了大衞·沃靈,也讓別人驚駭不已:身體上致命刀傷從胸口劃到肚臍,腸子都流了出來,許多內髒也被挖了出來,懷有3個月的身孕的下腹被人殘忍地剖開,身體已經嚴重殘缺,許多器官不見了。嘴裡還被塞入了動物的排洩物。屍體旁邊一個被壓碎的酸奶瓶子顯示,殺人者曾用它當容器喝過被害人的鮮血。
很明顯,這起案件遠遠超過了一般的惡性殺人案件,警方請來了羅伯特·雷什勒和他的加裡福尼亞同事魯塞·沃帕吉爾。在觀察了現場後羅伯特進行了初步的心理側寫。
白種人,年齡約25歲到27歲之間,體格偏瘦,外表形象營養不良,是個不修邊幅馬虎的人,所以很可能在他的住所發現犯罪證據。此人有精神病史,且有藥物依賴性。個性孤僻,不喜歡同性及異性交往。他多數時間獃在家裡,沒有朋友,獨居,無業,或許靠救濟金生活,可能和他的父母親生活在一起——但這種可能性很小,沒有當過兵,是個高中生或者是個半途而廢的大學生,或許得過一次或多次偏執狂的妄想癥。
不得不說羅伯特的心理側寫給案件的發展通過了巨大的幫助,有效的縮短了範圍。最後警方鎖定了一名叫理查德·蔡斯的嫌疑人。
有人提供說看到嫌疑人時他蓬頭垢面,瘦骨如柴,汗衫上沾滿了血跡,嘴角布滿了黃色的痂,雙眼塌陷·····
最後警方逮捕了他,在他髒亂不堪的公寓裡發現了一些動物的頸鏈,三個沾滿血的餐具旁邊還有一份報道沃林太太謀殺案的報道。冰箱裡的盤子上裝有一塊塊的人肉,甚至一個容器裡還裝有一個入腦。
對蔡斯生活背景深究越深,研究員們發現BSU的心理痕跡描繪越難確。兇手理查德·蔡斯,現年27歲,白種人,長期患有性欲方面的困惑疾病,嗜好夜盜,亂用麻醉藥。他因古怪的生活方式而失有性欲方面的困惑疾病,嗜好夜盜,亂用麻醉藥。他因古怪的生活方式而失去去了工作,單身,依靠一些救濟金苟且偷生。1976年,他試圖把兔子的血註射到自己的體內,被送到護士的家中。這名護士回憶,蔡斯經常從林中捉鳥並敲碎它們的頭,護士幾次發現他的臉上和衣服上有血跡,從他的日記中也發現了他記載的屠殺小動物並喝血的經過。後來護士的兩名助手看不下他的行為,辭職而去。
理查德·蔡斯妄想他周圍的人能對他身體各個部分都感興趣,他認為血能強身健體,解決這個妄想的推一辦法是飽食別人的鮮血。這種異常行為使他住進了精神病院。住院後,他恐懼醫院裡的看護員,感覺自己象籠子裡的小鳥。他強烈抗議治療。1977年,精神心理學家終於同意他出院。一個月後,特倫頓·蔡斯就開始了他瘋狂的殺人游戲。在審判過程中,理查德·蔡斯一直表現出一種冷漠和不在乎的態度。他因六項一級謀殺罪,被判死刑並被移送到聖·昆廷。可是他的家裡人強烈抗議,理由是理查德·蔡斯很少神智正常,並提供了證明他有精神病的證明書,上寫到「理查德·蔡斯患有嚴重精神病。無責任能力……」。因此,理查德·蔡斯被送到加裡福尼亞的瓦卡維爾治病,可是一直沒有好轉,直到1980年聖誕節的平安夜,特倫頓·蔡斯才因多年濫用鎮靜劑造成藥物積累過量而死亡。
•犯罪特徵:飲血、伴有暴力性殺戮行為、連環殺手;
•側寫偵破過程:利用現場殘暴而混亂的殺人飲血行為;
•妄想來源:因為艾滋病死亡的『父母』。
蔡斯一直認為自己遺傳了父母的艾滋病,進一步殺害動物甚至人飲血,認為可以『淨化』血液,實際上據FBI記錄的情況,雖然其父母都患艾滋病,但蔡斯屬於波洛克夫婦的領養兒,他沒有患上艾滋病,但是這種恐懼誘發和挖掘出了他的妄想。
有了妄想,當然也不能確定就是偏執型精神分裂癥,因為柳永哲最特殊的地方在於:
——雖然有了妄想,但是作案卻十分有預謀有計劃,非常老練,絲毫沒有真正精神分裂癥患者作案那樣混亂無序的手法。

所以只能加上『輕微』二字,有點不嚴謹,說白了不足以認為柳永哲具有精神分裂癥,但是某些特徵已經非常接近了,理解就好。
那麼這種『妄想』誘發的是甚麼呢?
——食人行為。
食人這個行為是本案一個非常主要的標記行為。
複習一下,標記是犯罪人在作案時不必實施,但如果實施了就意味著這一行為要滿足犯罪人某種特殊心理需求或者情感需求。
就像麥克闊密柯(Mc Cormick)所說的一樣:
——『犯罪標記是一種特殊的、顯著的、如同一個人自己簽名一樣的證據。——Mc Cormick,Evidence(1974),P243』
柳永哲在調查時數次供訴食用人肉『可以長壽,對身體好』、『非常享受』,也『可以提提神』。
進一步的行為分析就是:
柳永哲食人行為蘊含的犯罪心理原因=妄想+源自害怕被拋棄的占有欲+憤怒
我在專題裡講過的,奇卡提羅也吃人,自己複習:
(4)連環殺手的畸形殺戮欲望
這個相信大家都再熟悉不過了,期期都在嚼,而今天這裡我想說的是,柳永哲成為一個連環殺手的原因之一,是他有一個『偶像』,對他崇拜有加。
柳永哲有一個『小目標』——超越『前輩』連環殺手鄭英鬥。
鄭英鬥是南韓連環殺手『榜上有名』的人物,他於1999年~2000年,流竄於釜山、慶南、大田、天安等地作案,兩年殺死9人,還有近20名重傷者。
看到他的經历,柳永哲決心以他為『榜樣』,還要『超越他』,犯罪心理結構本已經畸形的柳永哲無疑距離連環殺手又邁了一大步。
三.專題——固化、慣技、升級、衰落
所謂犯罪慣技,柳永哲連環殺人案中主要有這些:
——單獨作案;
——預謀程度高;
——作案兇器;
——作案手法;
——反偵察特點和程度;
——屍體處理方式;
……
簡明扼要的說——犯罪行為固化形成慣技,且會不斷升級。
一般來說,當一個犯罪人表現出固化的慣技行為時,也就意味著他已經具備了相當完備的犯罪能力。
就本案來說,有兩次固化,兩次衰退,分界線就在前四起案件和後八起案件中間,當一名連環殺手開始連環殺人的過程,他會變得越來越自信,下手也會越來越有把握,行為會固化為慣技,包括犯罪人故意實施犯罪中的犯罪選擇與行為,可以反映出他們如何實施作案,通過分析慣技,我們可以:
——串並案件;
——推測犯罪人自身特點,對潛在嫌疑人群進行篩選排除;
犯罪行為可以固化為慣技,當然犯罪慣技也是會「退化」和「衰退」的。
本案當中針對富裕階層和針對風塵女子分別有一次固化,結尾也有衰退,第一次衰退原因是外界情感攝入,第二次衰退是源於作為連環殺手的柳永哲內在幻想枯竭,不然你很難相信如此一個偏有組織型、作案如此謹慎連壞殺手居然做出會第三次撥通同一家按摩店的電話這樣的『自殺行為』,且第十二起案件手法也一改從前,變得更加直接。
附:一個筆記(連環殺手的一個生理研究)

過去約50年的臨牀研究和動物實驗表明,大腦中某些特定部位與人的攻擊欲望和暴力傾向存在聯繫,大腦前端部位,或稱額葉前部皮層,對人的暴力傾向產生著很重要的影嚮,這個部位很大程度上控制著人的攻擊和暴力沖動。